越南法院通知书

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

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通知书

(VOVWORLD) - 越南芹苴市人民法院特此通知QIN HAICHAO 先生(地址:中国河北省定州市东亭镇翟城村23队39号),我院正在受理陈氏秀英(Trần Thị Tú Anh)女士(出生日期:1999年,地址:越南后江省隆美镇平盛坊平盛B地区(现为芹苴市隆平坊))与QIN HAICHAO先生的离婚案。

根据起诉书,陈氏秀英女士请求就以下内容进行处判:

关于婚姻关系:陈氏秀英女士提出与QIN HAICHAO 先生的离婚请求

关于婚生子女:陈氏秀英女士称没有,不请求解决

关于共同财产:陈氏秀英女士称没有,不请求解决

关于共同债务:陈氏秀英女士称没有,不请求解决

关于开庭审理此案时间,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25年08月29日7时30分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。

如果第一次开庭被推迟,我院将于越南时间2025年09月16日7时30分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。

    我院要求QIN HAICHAO先生立即直接联系我院,或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自己对此案的意见。收件者请记:芹苴市人民法院;地址:越南芹苴市宁桥郡安平坊阮文渠路17A号(Số 17A, đường Nguyễn Văn Cừ, phường An Bình, thành phố Cần Thơ, Việt Nam,电话:+84.0292.3.820.067),以解决与陈氏秀英女士的离婚案。注意:寄给我院的文件必须办理领事认证手续。

本通知发表30天后,如果QIN HAICHAO先生没有联系我院,我院将依据越南现行法律关于当事人缺席的规定审理此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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